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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篇小说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

忘尘酒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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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cd   主角: 霍清持叶清月   更新: 2023-12-26 03:46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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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章


叶正华一听叶老头的话,顿时大惊失色,酒全醒了:“爹,谁敢抢你钱?

他憨厚的脸上,多了几分狠辣。

叶老头咬牙切齿:“叶清月。

叶正华还以为自己听错了:“谁?

“叶清月。

叶老头恨声道:“那死丫头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指点过,突然就变精了,一回来就说要分家,大队长和妇女主任也是对糊涂的,居然站在她那边,帮着她分我的东西,抢我的棺材本……

他越说越气,想到那三百块钱,眼角都湿润了。

叶正华错愕,他居然没听错,真是叶清月!

那个和她爹一样,性格内向,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丫头?

陈玉兰见丈夫一脸茫然,便拉着他坐下,简单给他讲了前因后果。

叶正华听完,勃然大怒:“她真是胆子肥了!居然敢拿那三百块?

尽管那是叶勇英勇牺牲换来的抚恤金,可在叶家人眼里,那三百块是他们的,跟叶清月一家没半毛钱关系!

当初要不是叶老头和李婆婆结婚,把叶勇那拖油瓶养大,能有今天?

所以这钱,该给他们!

“现在说啥都没用了。

叶老头抹了把辛酸泪,“大队长和妇女主任都帮着她呢。

眼下这情况,他们是没法把钱抢回来了。

要不然,又得被大队长扣“贪污国家财产的帽子。

叶清月去拿钱时,大队长还板着脸说,如果他去抢那三百块钱,得坐几十年牢,甚至吃花生米!

“那狐狸精也不是个安分的,三百块到她手里,估计不消一年就能花光……

叶老头越想越心痛。

“爹,咱们明面上是没法做啥,可不代表暗地里不能啊。

叶正华眼珠一转,有了主意。

“你的意思是?叶老头眼前一亮。

他一直很疼叶正华,可不仅仅因为这是自己亲儿子。

最重要的是,叶正华从小就孝顺,脑子灵光会来事,给家里带来不少好处。

“大嫂今天在厂里加班,干了很多活,那狐狸精折腾一天,估计也累了,小病秧子更别提,白天都没精神,熬不了夜。

叶正华分析着情况,总结道:“她们现在肯定睡得跟死猪一样,我们可以趁这个机会……把钱偷回来!

“可她家丢了钱,肯定会找上咱家吧?

李婆婆胆子小,听了这话很害怕,偷鸡摸狗可是要坐牢的!

叶正华瞥了自家老娘一眼,掩饰心中不屑,说道:“娘,你也不想想,村里人都知道她们刚分家,手里捏着钱,大队长能保证是咱家偷的?

只要办事小心,不留证据,派出所那边也不能抓人吧?

李婆婆还是害怕。

叶老头却来了精神:“这主意好!现在已经是深夜,村里其他人家估计也睡了。

叶正华与叶老头相视一笑:“是最好的时机。

……

叶清月睡着了。

又醒了。

无它,蚊子作祟。

这从侏罗纪就存在,对生态圈毫无作用的害虫,简直是祸害遗亿年!

而且现在是1978年,华国内仍有部分地区疟疾肆虐。

而蚊子,就是传播疟疾的媒介。

七十年代初期,叶清月还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,那年是疟疾爆发的高峰期,全国有两千四百万人发病。

直到1971年,女科学家屠女士从青蒿素中发现抗疟有效提取物,国内乃至全世界疟疾肆虐的情况,才慢慢好转。

为了控制疟疾传播,国内还建立了区域疟疾联防联控机制。

那时,全国上下,没有人不在喝抗疟的药物。

想到被喝药支配的恐惧,叶清月忍着困意爬起来,去外头找了些艾草,拿火柴点燃,在屋子里熏了熏,又将剩下铺在床边。

耳边没了蚊子嗡嗡的吵闹,叶清月这才放心躺回床上。

眼皮正打架,下一秒就要睡着时,叶清月忽然听见门口传来异响。

“啪嗒、啪嗒……

很细微的声音,像是有人想从外把门撬开。

叶清月一下子就清醒了。

“姐,外头有人。

旁边,叶枫小声说道。

他睡眠很浅,在叶清月拿艾草熏屋子的时候,就醒了。

“我也听到了。

叶清月眯起眼,会是谁呢?

她们刚分家,村里人知道她们手里有钱,平日里那些小混混,老赖子,估计都起了心思。

不过最有可能的,还是叶老头一家。

叶清月心里有了想法,低声问道:“阿枫,家里的针线在哪个包里?

“我去拿。

叶枫蹑手蹑脚地翻开包裹,很快将一根针递给叶清月,“姐,这有啥用?我帮你把菜刀也拿来吧?

叶清月借着月光,看了眼弟弟斯斯文文的小白脸,心里忍不住嘀咕,小老弟,你这思想很危险啊。

“菜刀没这个好使。

叶清月摁住了蠢蠢欲动的老弟,“你在屋里等着,免得误伤。

说完,叶清月捏着针,往大门摸去。

钟婆婆家的门外可以用锁锁住,里面却只有门栓。

这样的结构,对于一些偷鸡摸狗的老手来说,很容易解决。

只要拿块薄铁片,从门缝里把门栓挑起来,门就开了。

叶清月住进来时,就发现了这一问题,所以拿布条把门栓绑住了,还往布条上浇了水,拿刀片都难划开。

以至于门外那个想撬门的人,挑了半天的门栓,都没挑起来。

叶清月眯眼看着从门缝里伸进来的铁片,悄无声息地解开了布条。

“啪嗒。

门外的人终于挑起了门栓。

叶清月听到外头的人松了口气。

声音很熟悉。

“叶正华。

叶清月在心里念出了这个名字,手里捏紧了针。

原来是他。

那自己下狠手,也没心理负担了。

“吱呀……

年久失修的门,发出细微的摩擦声。

门外的人也很谨慎,很慢很慢才推开了门。

“妈的,累死老子了。

叶正华终于将门推出一个可以让他进去的口子,抱怨一句后,将脚跨入门内。

可他大腿才伸进去,突然感觉刺痛了一下。

难道是挂到木刺了?

叶正华想着,起先没在意。

可等他的脚刚落地,突然感觉腿麻了。

接着,一股撕扯的刺痛,从他的脚底心一直蔓延到了大腿根。

“啊!

叶正华没忍住,惨叫一声。

“是谁?!

屋里,传来叶向红的喝声。

叶正华大惊,连忙收起腿,一瘸一拐朝家的方向跑去。

妈的,啥情况啊?咋回事啊?!

他的腿……

好痛啊!

里面的筋,像是要被撕裂了!

————

小科普:

有关女主角妈妈叶向红的“神经病称呼。

其实严格来说,叶向红的病,并不属于“神经病,而是“精神病。

所谓神经病,是指的神经出了问题,而精神病,则是心理出现问题。

撇开各种细节和讲究,粗暴一点来看待两者的差别:

神经病是肉体问题。

精神病是心理问题。

大众骂人“神经病的时候,其实是错误用法,骂“精神病更为准确,但我猜是前者更顺口,所以大部分人习惯用前者。

考虑过后,我写村民与配角骂叶向红时,选用了“神经病这个称呼,而不是更为严谨的“精神病。

因为在生活中,大部分其实都是用“神经病来骂人脑子有问题,是疯子的,用精神病的比较少。

其实也有考虑要不要用“疯子,替换掉简介里的“神经病。

但“疯子这个词,程度又太严重。

容易让还没看书的读者误解叶向红疯疯癫癫,从而在看到正文,发现叶向红表现比较正常的时候,觉得文不对题,作者在诈骗。

最后综合考虑,还是觉得“神经病更为恰当,比较生活化。

不过这篇文的女主,毕竟是医生,我想在这些方面更严谨一些,所以考虑再三,还是写个小科普比较好。

希望大家能理解_(:з)∠)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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