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畅读全文我做扒手那些年

老贼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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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小说《我做扒手那些年》,讲述主角蓝荣武爱国的爱恨纠葛,作者“老贼”倾心编著中,本站阅读体验极佳,剧情简介:穿过满是冰雪的马路,路边一溜洗头房,里面亮着一盏盏粉红色小灯。噹!噹!噹!一个女人拿着木梳在敲落地窗。见我看她,连忙招手。眼神暧昧,红唇夸张,东北话讲:像吃了死孩子似的...

来源:ffsjzddi   主角: 蓝荣武爱国   更新: 2024-04-06 22:25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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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

《我做扒手那些年》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小说,作者老贼以其独特的文笔和鲜明的人物塑造赢得了读者的喜爱。这本都市、年代、都市日常、小说已经连载到了第816章 风筝,总字数超过2021066字,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。

书友评论

这本书不错,写尽了社会人人性的贪婪,自私,残忍,以及各种勾心斗角。赞

此书写的不错,写出了那个年代的生活和改革开放,我是六十年代的人身有同感,给予五级好评。

精彩,应该没完结吧?🦀🦀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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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阅读


离开了巴黎前线,又把那笔钱还了回去,这让我一身轻松。

不知道为什么,我总感觉昨晚蓝荣嘴角的那丝笑有内容,所以这笔钱更不能要!

无功不受禄,搓搓脚丫子不值这么多钱。

我跑了趟透笼街,买了一些孩子们穿的衣服,小店吃了碗面,然后就去了儿童福利院。

孩子们都还好,兴高采烈地试着衣裳。

当初来的路上,我在车里和小毅悄声聊了好多,他这才明白我什么意思。

别人可以不说,不过小毅心智比较成熟,还是要让他知道,如果他们再这么继续流浪下去,很可能成为别人胁迫我的工具。

有小毅看着他们,我很放心,他也确实做的不错。

从福利院出来时,天已经黑了。

我没回家,直接去了火车站,好久没吃站前的坛肉了。

[美味砂锅居]在火车站广场西南角,人还是那么多,得站在食客身后等着,他起来后马上坐下。

我要了个酸菜白肉砂锅,一碗坛肉和一碗米饭。

这饭吃的,很快身后又有人盯着我的脊梁骨,盼着我赶紧吃完,让出位置。

人就是这么贱,越是这样客人越多。

赶快吃完,挤了出去。

穿过满是冰雪的马路,路边一溜洗头房,里面亮着一盏盏粉红色小灯。

噹!噹!噹!

一个女人拿着木梳在敲落地窗。

见我看她,连忙招手。

眼神暧昧,红唇夸张,东北话讲:像吃了死孩子似的。

大步快走。

多停留一秒,她肯定出来拉我……

虽说是寒冬,但毕竟是省会城市,站前广场人潮涌动。

时间还早,我习惯性四处转悠。

一会儿功夫,就发现了三伙同行,都是南岗瓢把子赵老黑的手下。

这些人虽然在火车站前干活,却不会上车。

属于干[趟活]的,用的手法多数是[挑包]。

[挑包],指的是用刀片划开旅客的包,将里面财物取走。

这是典型的[北派]手法,他们喜欢用[单刃刀]或[三角刀]作案,技术含量并不高。

[单刃刀],一般分两种:

一是锋利的手术刀片;

二是从中间掰开的刮胡刀片;

[三角刀]我之前说过,是用小额纸币叠成一个三角形,一角露出刀尖。

所谓[北派],以西北和东北最为典型。

西北扒手以团伙作案为主,男女老少都有,常用怀里的婴儿作为掩护。

他们被抓时一般都会拒捕,有时还会自残,试图逃避惩罚。

这些团伙组织严密,每天都有扒窃指标,惩罚制度,没完成会受到体罚,且十分严厉。

东北扒手一般会将刀片含在嘴里,大包划“L口,伸手就掏,衣服口袋则是割底部。

他们喜欢两个人组合作案,胆子大,手艺糙,出手也重,有时连遮遮挡挡都懒得做,急于求成。

他们不怕被抓,因为大部分的扒窃案,连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都达不到。

拘留所就是他们团伙重组的新手村,有过一面之缘,如果聊的还不错,出去后,就有可能搭伙作案!

候车大厅门口。

一个老师模样的中年人和两个朋友说着话,三个人都带着眼镜。

眼瞅着他肩上的背包被划开了一个“L型口子,不过几秒种时间,一个戴着棉军帽的小子就离开了。

他从里面拿出了一个黑色钱包。

这叫[大包套小包]。

一般这种情况,小包里面都会是现金,所以这小子拿了就走,没再留恋其他东西。

来来往往的人太多,整个过程仿佛只是一走一过,没人察觉。

其实,有没有发现都无所谓。

[挑包]这些人并不在乎路人的眼神,因为他们知道,大部分人都不敢多管闲事。

十几米外,棉军帽已经将钱包转了手。

这是个胖乎乎的中年妇女,因为太冷,两只脚来回跺着,手里还举着块旅店住宿的牌子。

她就是这条线上的第二个环节:

[换手]!

此时,那个黑色钱包已经在她大衣兜里了!

棉军帽走了。

脚步轻快,这是继续寻找猎物去了。

我听有人喊失主李老师,猜对了,还真是位人民教师。

我没犹豫,这种事情虽说管不过来,但这年头老师工资普遍不高,既然遇到了,还是要伸把手。

于是,我走向了那个中年妇女。

我装成刚送完朋友的样子,缩着脖子抄着袖,脚步匆匆。

“大兄弟,住店不?能加褥子!

女人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,十分热情。

她脸蛋子冻得通红,嘴里呼呼冒着白气,口红不知怎么弄到了牙上,看着有些滑稽。

“住不?妹子贼拉带劲……

啪!

我扬手就抽在了她厚厚的棉手闷子上。

“撒开!我一脸不乐意,“噶啥玩意儿?以为我是外地人呢?不住!

就在打她这一下的同时,我另一只手已经伸进了她的大衣兜,眨眼间,那个钱包就进了我的兜里。

打这一下,就是最典型、也最常见的声东击西。

只要对方稍一分神就够了,而且冬天穿的多,没人能察觉得到。

这番操作,普通小毛贼就能做到,可以说毫无难度!

“不住就不住呗,这么凶干嘛?

女人骂骂咧咧走了,路滑,还差点摔了个跟头。

走过来时,我想过两种可能:

一、她会拉住我。

因为看这女人的穿衣打扮以及手里那个牌子,已经告诉我,给旅店拉客不止是她的掩护,同样也是她的兼职。

这些人,不会放弃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!

只要她主动拉我,就成了。

二、她没拉我。

那就演演戏,走到她身前时,我做出一个路滑要摔倒的姿势就行。

我伸手去扯,她下意识去扶……

完活儿!

以上是我的习惯,出手前会把各种可能都考虑到,这行忌讳头脑一热,不能打无准备之仗。

我往回走,失主还在和那两个朋友说话,他从大衣兜里拿出了一盒烟,给两个人分烟。

一个人说:“李老师,太冷了,快进去吧!

“抽根烟,时间还早!

“……

我从他身旁走过,交错的瞬间,钱包就滑进了他大衣口袋。

没有丝毫停顿,我溜溜达达地走向了售票大厅。

接下来,这位李老师会把香烟盒放回兜里,那时就会发现钱包,继而也会发现被划破的背包。

希望经此一事后,能长点儿心吧!

公共场合,一定要把包放在身前,不能放一侧或背身后。

否则,就是给贼准备的饕鬄盛宴!

小说《我做扒手那些年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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