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畅读全文几百块的律师费,你玩什么命啊!

苏青柏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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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小说《几百块的律师费,你玩什么命啊!》,是小编非常喜欢的一篇都市小说,代表人物分别是苏青柏李雨蓁,作者“苏青柏”精心编著的一部言情作品,作品无广告版简介:原告是以诈骗罪对她进行起诉,万一败诉....后果叶菲不敢想象...自己不仅仅败诉了,律师费没捞着,还把自己赔进去了不能...绝对不能继续在这方面辩论下去了叶菲冷静下来以后,迅速把话题朝着其他方向牵引“苏律师,针对你的发言,就算是你的证据来源具有合法性,可是你凭什么通过这些证据认定我方进行了诈骗?”“诈骗罪的定义是: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”“构成的客观条件...

来源:tjtsjzddi   主角: 苏青柏李雨蓁   更新: 2024-05-01 13:06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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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0章


审判台上,审判长席位上。

咚咚!

于振洋敲响了法槌:“现在开庭。

“下面进行身份核实阶段,请上诉方陈述出庭人员身份。

“好的审判长。

苏青柏微微点头,缓缓开口:

“上诉方出庭人员除了我方当事人万恒浩以外,还有两位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律师,苏青柏和李雨蓁。

在苏青柏陈述完出庭人员身份以后,于振洋低头看了一眼诉讼材料,又扭头转向了被诉讼方席位。

“请被上诉方陈述出庭人员身份。

被诉讼方席位上,张晓微微点头:“好的审判长。

“我方作为被上诉方,出庭人员当事人有吴起,董强,谢雨,委托辩护律师,南元律师事务所,张晓,

“审判长,我方出庭人员身份陈述完毕。

咚!

审判席位上,于振洋缓缓开口:

“本案由南都信合区初级法院代为审理,由审判员于振洋担任审判长,和审判员刘松萍,林旭东组成合议庭。

人员信息核实完毕。

于振洋开始宣布案由:“本案案由,诉讼方控告被诉讼方吴起作为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的前主要主责人,拖欠其两年工资以及相应的材料费用,并且控诉其拒不支付报酬。

“并,追加谢雨,董强两个天岚建筑有限公司前股权股东,没有尽到股东实缴义务,要求其代偿诉讼方当事人万恒浩被天岚建筑有限公司所拖欠的债务,案由是否属实?

“审判长,案由属实。

苏青柏抬头看向审判台开口道。

于振洋低头看向诉讼材料内容,敲响了法槌:

“确认案由属实,下面请诉讼方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以及依据。

“好的审判长。

苏青柏微微点头,简单的整理了一下眼前的诉讼材料,紧接着又从李雨蓁的面前抽出来一张提前写好的诉讼请求。

“审判长,我方诉讼请求如下:

“一:吴起作为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,也就是我方当事人的老板。

故意拖欠我方工资两年之久,已经严重的触犯了我方的利益,构成拒不支付罪。

我方申请。

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,拒不支付报酬罪,对于吴起进行处罚,同时支付我方被拖欠的工资,以及相关的利息,一共合计为三十六万八千七百九十四元七角五分。

“二:在我方工作的这两年中,吴起作为公司的负责人和我方当事人的老板,对于我方当事人万恒浩,经常性的进行一些精神上面的压力。

例如说:对于我方工作上的内容进行呵斥和表达不满,对于我方当事人的精神造成了一定的影响,我方要求吴起当众道歉和补偿一定的损失。

“三:我方当事人由于吴起未发放工资,间接导致我方的精神状况和身体状况遭受了损伤,我方要求吴起对于我方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。

“四:谢雨和董强两人作为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的股东期间,公司注册资金800万,实缴50万,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,股东应当按时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,没有完成的即是瑕疵股东。

“出资瑕疵的股东需要承担,公司缴纳担保责任,差额填补责任,损害赔偿责任,同时损害赔偿责任中规定,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,可要求瑕疵股东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。

“所以我方申请,谢雨,董强,两名瑕疵股东,对于我方提出来的偿还工资以及利息承担一定的责任。

“五:我方申请我方的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,由被诉讼方承担。

“审判长,我方陈述诉讼申请完毕。

苏青柏陈诉完毕以后,吴起听完以后差点想骂娘,扭过头看向了张晓:“张律师,对方提出来的诉讼请求太过分了吧!

“这不摆明了想把我送进去嘛!

“什么狗屁拒不支付罪,我看都是借口!

“张律师,这场官司咱们一定要赢!

“我尽力...

张晓微微点了点头,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,审判长的目光已经落在了被诉讼方席位:

“下面请被诉讼方陈述诉讼申请。

张晓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,随即开口:“对于诉讼方的申请,我方提出异议。

“第一:目前天岚建筑有限公司,已经不在我方当事人吴起的名下,我方当事人吴起已经不是主要负责人和股东,关于万恒浩的债务问题,不应当由我方当事人吴起承担。

“因为万恒浩的劳动合同是和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签订的,吴起当初在股权转移的时候,已经通知过万恒浩,进行了明确的告知。

“所以万恒浩的欠薪问题理应由天岚建筑有限公司来承担。

“即,根据拒不支付报酬罪,我方不是其主体人,不构成我方不支付报酬。

说的简单一点就是,要钱应该和天岚建筑公司要去,别和我们要。

至于天岚公司有没有钱,那就不是我们的事情了。

既然是找别人要钱,那么我方肯定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。

听到张晓的辩护,吴起瞬间竖起来了大拇指:

“不愧是大律所的律师啊!就是牛!

他能够听出来,这话的意思完全就是和他甩脱了干系。

张晓还在继续:“第二:基于万恒浩的欠薪问题和劳动合同问题,是和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签订的。

应当寻找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目前的法定负责人和股权人索要,即,诉讼方以上所上诉的诉讼请求,不成立!

“我方申请驳回诉讼方的所有诉讼申请。

不得不说,张晓作为南元律所的律师的确有点硬实力。

听完张晓的辩护意见,苏青柏微微点了点头,这场官司的着重点不在其他方面。

主要是在对于万恒浩的拖欠薪资是否由吴起负责的判定上面!

判定只要能够判定在吴起身上,就可以了。

现在对方主要辩护的重点在于,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已经进行了转移。

而他目前要做的就是,让法院判定撤销这个股权转让协议,或者说这个股权转让协议是个无效协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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